基坑防护围栏的设置要求
基坑防护围栏的设置要求
(一)栏杆应以坚固、耐久的材料制作,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。
(二)临空处高度在24米以下时,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.05米;临空高度在24米及以上 (包括中高层住宅) 时,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.1米。
(三)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的垂直高度计算,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.22米,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.45米的可踏部位,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。
(四)栏杆离楼面或屋面0.10米高度内不宜留空。
上一篇:农村围墙护栏8大特点
下一篇:太阳花梅花刺网产品说明
返回列表